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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注正义

一卷。清李翘(其生平未详)撰。李翘浙江人。是编首列转注本于方言说。次举《方言》与《说文》说解同训者为证。次分转注之例为正变两类。正例有七:一曰训解一字相同,如“”训“”,“遝”训“”;二曰训解二字相同,如“笭”、“篚”并训“车笭”;三曰互相转注,如“论”训“议”,“议”训“语”,“语”训“论”;四曰训解稍不同而义同,如“遹”训“回避”,“避”训“回”;五曰数字一义,如“姣”、“姝”、“”、“孆”诸字并训“好”;六曰一事而有数字,如相谒食麦楚谓“饴”,秦谓“餖”;七曰数字转注,如“逆”训“迎”,“迎”训“逢”,“逢”训“遇”。变例有八:一曰同部字为训,如以“敛”训“收”,“攷”训“敂”;二曰双声叠韵字,如以“赵”训“趍赵”,“鹔”训“鹔”;三曰数字同训,所训之字属异部,如以“”训“美”,“美”训“好”;四曰两部义近,互相转注,如“肇”、“敂”、“攷”、“”训“手”部之“”,“”又训“支”;五曰两部部首同字异体相转注,如“大”部“”训“大”,“介”部“奕”训“大”。六曰两部部首义近相转注,如“燕”训“玄鸟”,“”训“玄鸟”;七曰异部义近,互相转注,如“舜,楚谓之,秦谓之藑”;八曰异部互相转注,如以“但”训“禓”,“禓”训“但”。《续修四库提要》云:“是编谓方言为转注之本,不得谓非探原之论,第于转注字之改造由于声变,未经说明,而又不限于同部,并推广及于连语,竟出许氏说解“建类一首,同意相受”之外,未免得失参半耳。”(冯汝玠)是编有刊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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