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路温舒
西汉著名的司法官。字长君,钜鹿人(钜鹿,在今河北南部,路温舒系河北广宗人)。信奉儒家学说。起初学习律令,当过县狱吏、郡决曹史;后来又学习《春秋》经义,举孝廉,当过廷尉奏曹掾、守廷尉史、郡太守等职。宣帝即位,他上疏请求改变重刑罚、重用治狱官吏的政策,主张“尚德缓刑”,“省法制,宽刑罚”。他认为秦朝灭亡的原因,是法密政苛,重用狱吏。汉承袭秦朝这一弊政,必须改革。他还反对刑讯逼供,认为刑讯迫使罪犯编造假供,给狱吏枉法定罪开了方便之门。他在奏疏中还提出废除诽谤罪,以便广开言路。
- 袁粲
(420—477)南朝宋陈郡阳夏人。字景倩,初名悯孙。袁淑侄。少好学,初为扬州从事。宋孝武帝时,除尚书吏部郎。宋明帝泰豫元年,以尚书令与萧道成、褚渊同受明帝遗命,共辅苍梧王(后废帝)掌朝政。后萧道成杀后废帝,立顺帝。粲谋讨道成,事泄被杀。尝著《妙德先生传》以续嵇康《高士传》。
- 张曙
张曙(772-846),小字阿灰,一作阿咸,南阳(今属河南)人。侍郎张祎之从子。(一说侄)。唐昭宗龙纪元年(889年)进士,官至拾遗。曙工诗善词,才名籍甚。颇为乡里所重。词传一首,或疑张泌作。
- 崔敦诗
崔敦诗(1139—1182),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。字大雅,通州静海(今江苏南通)人,崔敦礼弟。南渡后居溧阳。少有文名。绍兴年间进士。孝宗朝历任翰林权直、崇政殿说书、中书舍人等。博览群书,文词敏赡,曾受命更定吕祖谦《文鉴》所选奏议。著有《玉堂类稿》、《西垣类稿》等。
- 周滨
周滨,字东老,福州闽(今福建福州)人。曾从陈了翁受《易》。徽宗宣和中卒。事见(《夷坚志·甲志》卷九。
- 刘君锡
刘君锡,字号不详,燕山(今北京西南)人,家甚贫。元时曾任省奏,性格方正耿介,不屈节,人有过必正色责之。约明代洪武中前后在世。时与邢允恭、友让、贾仲明等友善。善隐语,为燕南独步,人称“白眉翁”。所作杂剧有《东门宴》、《三丧不居》等,俱佚。《录鬼簿续编》于其名下著《来生债》一本,然《元曲选》存本属无名氏,今从刘著。
- 朱之锡
(1623—1666)浙江义乌人,字孟九,号梅麓。顺治三年进士,散馆授编修。由吏部侍郎出任河道总督,治河殚竭心力,以劳卒官。徐、兖、淮、扬间颂其政绩,有死为河神之传说。乾隆帝南巡河工,封为助顺永宁侯,嗣加号曰佑安,民称朱大王。
- 何希尧
何希尧,分水人,唐代诗人。字唐臣。生卒年不详,唐宪宗时在世。今存诗四首。
- 于武陵
于武陵,会昌时人。其诗题材上以写景送别的为主,同时寄寓浓浓的乡思友情;诗风如羌管芦笛,悠扬沉郁。佳作很多,有《赠卖松人》、《早春山行》、《送酂县董明府之任》、《洛阳道》、《客中》、《寄北客》、等。其中《赠卖松人》一诗写一卖松人想“劚(音zhu逐,砍、掘之意)将寒涧树,卖与翠楼人”,但结果事与愿违,“长安重桃李”(长安人只喜欢桃李,对傲雪凌霜的松树一点兴趣也没有),由此诗人感叹他是“徒染六街尘”,空忙了一场。此诗借事讽世,确能起到遣人深思的效果,因此流传颇广。诗一卷(全唐诗中卷第五百九十五)。
- 李朝威
李朝威(约766—820),陇西人,唐代著名传奇作家。他的作品仅存《柳毅传》和《柳参军传》两篇。其《柳毅传》被鲁迅先生与元稹的《莺莺传》相提并论。他本人也被后来的一些学者誉之为传奇小说的开山鼻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