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医学著作。5卷。宋·宋慈撰,清·王又槐增辑,阮其新补注。本书是《洗冤集录》增补注释本的一种,也是流行较广的一种传本。参见洗冤集录条。
痰证之一。指气火郁结,凝结胶固之痰症。又名郁痰、结痰、顽痰。《症因脉治》卷二:“老痰即结痰。”“顽痰坚结胶固,……即老痰。”《丹溪心法附余·痰》:“因火邪炎上,薰于上焦,肺气被郁,故其津液之随气而升者
痿证之一。多由久病或房欲不节,肝肾不足,阴虚火旺,伤及筋骨所致。《证治汇补·痿躄章》:“阴虚痿者,……自觉两足极热,上冲腿膝,痠弱痿软,行步艰难,不能久立。”可伴见头昏目眩,舌质红,脉细数等症。治宜滋
即出针,《素问·针解》:“刺虚须其实者,阳气隆至,针下热乃去针也。”见出针条。
五色主病之一。出《灵枢·五色》。青色和黑色多主痛证。由血脉瘀滞,寒邪凝结,气机不畅,不通则痛。《望诊遵经》:“鼻头色青,腹中痛,青黑甚者,痛甚为挛。面青而唇口撮者,疼痛方殷也。心痛色苍苍如死状,终日不
即重镇安神。详该条。
即肌肉,详该条。
人体感受外邪之后,卫外的阳气盛于表层,与邪相争,引起发热症状。《素问·调经论》:“上焦不通利,则皮肤致密,腠理闭塞,玄府不通,卫气不得泄越,故外热。”
见《江苏省植物药材志》。为车前草之别名,详该条。
病证名。即产儿额先露。清·周纪常《女科辑要》:“名仰顶生者,谓额角已露,顶却向后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