治则之一。指治病不宜妄用攻伐、苦寒等药物戕伤胃气。人以胃气为本,“纳谷者昌,绝谷者亡。”胃气足则元气易复,胃气伤则病难复。《伤寒论·辨太阳病脉证并治》:“妇人伤寒,发热,经水适来,昼日明了,暮则谵语,
病名。见《叶氏女科证治》卷二。指妊娠眩晕。平素血虚,孕后血聚养胎,孕至七、八个月阴血愈虚,不能上荣清窍,以致虚火上炎,鼓动其痰,或因气虚而致眩晕。重者忽然昏倒不省人事,少顷即醒,又若常人。宜养阴清热,
见丁甘仁医案条。
【介绍】:明末清初医家。字云密。湖北清江人。明天启乙丑(1625年)进士,官至刑部尚书等职。明亡后,隐居三十余年,究心医术,於1666年撰《本草述》一书(1690年刊行)。
证名。指因咳嗽引致胁痛发作,或因胁痛而致的咳嗽。《不居集》卷十五:“胁痛应嗽,肝藏血,咳嗽气涩不利,咳应两胁,小柴胡加青皮、苏子。”参见肝经咳嗽、咳嗽条。
指肾。肾主水液。在人体水液代谢过程中,起着极其重要作用。《素问·逆调论》:“肾者水脏,主津液。”
见《中国药用真菌》。为树舌之别名,详该条。
【介绍】:见李菩条。
证名。谓目视物昏花不清。《杂病源流犀烛》卷二十二:“眼花者,眼光昏散也……视物杳冥也。”
即头骨。详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