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医学著作。清·瞿中溶撰于1827年。1卷。作者鉴于《洗冤集录》一书屡为后人集注或改动,内容已与原著有所出入,遂以其所藏之元刻本为依据,与其他版本相互参校而成此书。书中强调早期检验的重要性,谓:“检验
病证名。久痢不止,腹痛不除的证候。因久痢而脾胃虚弱,冷气在内,与脏气相搏,正邪交争,故令腹痛不除。治宜温养脾胃,用肉豆蔻散(《证治准绳》:肉豆蔻,青橘皮,黄牛角腮、当归、地榆、厚朴、黄连、干姜)。
见《草药手册》。为石吊兰之别名,详该条。
见柳州医话条。
见《贵州民间方药集》。为水苦荬之别名,详该条。
①见《南宁市药物志》。为山莲藕之别名,详该条。②见《分类草药性》。为地笋之别名,详该条。
见《吴普本草》。为石龙芮之别名,详该条。
病名。出《三因极一病证方论》卷十五。指瘤体日久破溃化脓者。
病名。出《疡医准绳》卷四。凡有头疽顶部疮头较多,其疮口多呈粟样脓粒,状似莲蓬发。均称莲蓬发。证治见有头疽条。
出《串雅内编》。截,绝的意思。即控制疾病发作。例如用常山、草果等截疟,用白金丸治痫症,外治的点痣药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