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趾
即第五足趾。
即第五足趾。
病名。见《肘后备急方》卷七。一般伤势较重,伤口血出、疼痛难忍、易于溃烂;如伤于致命处,亦可致死。治宜用生铁数斤,煮水外洗,并用地榆一斤、三七三两、苦参四两为细末和匀掺伤处,可止血止痛;或用白矾研末外掺
见伤寒方经解条。
见《广西中药志》。为杠板归之别名,详该条。
见《广西本草》。为山蒟之别名,详该条。
即差。详该条。
指病人能正常进食,不发生格拒呕吐现象,和疾病的预后有一定联系。《史记·扁鹊仓公列传》:“安谷者过期,不安谷者不及期。”
肝气郁结,或因怒而引起上逆或横逆的病证。如上逆则见眩晕头痛,胸胁苦闷,面赤耳聋,甚则呕血;横逆则见腹胀、腹痛,嗳气吞酸,月经失调等。《素问·藏气法时论》:“肝病……气逆则头痛,耳聋不聪,颊肿。”治以平
证名。系指白睛红赤,肿胀高起的证候。清·黄庭镜《目经大成》卷二:“天廓(指白睛)尽情肿起,色紫碧,状如败猪肺,看得怕人,甚者并风轮包倒,不见金井,故曰火天夺日。”参见形如蝦座条。
书名。简称《经方解》。不分卷。清·姜国伊注。书成于1861年。本书注解《伤寒论》方113首,於自跋中提出:“论经方者,须明药性;明药性者,须考《本经》(指《神农本草经》)。”故对方药的气味、主治功用的
证名。出《银海精微》。指患眼遇风痒极者。详目痒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