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伤名。见《千金要方》。即犬噬人伤。详该条。
即麻黄杏仁薏苡甘草汤,见该条。
病名。因食疫畜肉而出现中毒症状者。《诸病源候论·食诸肉中毒候》:“凡可食之肉,无甚有毒。自死者,多因疫气所毙,其肉则有毒,若食此毒肉,便令人困闷吐利无度,是中毒。”参见食六畜肉中毒条。
证名。指外邪侵犯诸腑所致的心痛。《三因极一病证方论》卷九:“诸腑心痛,难以俛仰,小腹上冲,卒不知人,呕吐,泄泻。……诸腑涉邪所致,病属外所因。”参见心痛条。
见黄帝内经灵枢注证发微条。
见《草药手册》(江西)。为响铃草之别名,详该条。
指食物之间的互相排斥与制约的现象,表现为改变食味,影响食物质量,降低食物疗效,甚至产生毒副作用。医书中记载及民间流传的食物相克较多,如狗肉忌绿豆,鳝鱼忌狗肉,鲫鱼忌鹿肉、猪肝和芥菜,豆腐忌蜜,葱忌蜜等
病证名。见《叶氏女科证治》。即经行浮肿。详该条。
即心经病。十二经病之一。《灵枢·经脉》:“是动则病嗌干,心痛,渴而欲饮,是为臂厥。是主心所生病者,目黄,胁痛,臑臂内后廉痛,掌中热痛。”
见清·根心堂主人《坤道指南》。即绝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