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正常的、具有生气的火,是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阳气。《素问·阴阳应象大论》:“少火生气。”
出《增订伪药条辨》。为珍珠之别名,详该条。
见《药材资料汇编》。为柿漆之别名,详该条。
推拿穴位名。即威灵。详该条。
书名。10卷。五代·和凝撰。约成书于十世纪。这是现存较早的有关刑法折狱(判决)的著作。书中集录历代司法判狱的典型案件,其中也附有某些法医鉴定的内容,但并非专门的法医学著作。
又称食肉则遗。复,即复发。指某些急性热病恢复期,消化机能低下,如恣食腥荤肥腻,往往使病邪留滞,病情反复,尤以小儿为甚。《素问·热论》:“病热少愈,食肉则复,多食则遗,此其禁也。”
即割治疗法。见该条。
【介绍】:见屠道和条。
方书名,见《隋书·经籍志》。12卷,东晋·陈延之撰,约撰于公元4世纪初。本书早佚,其佚文散见于《外台秘要》、《医心方》等书中。
见《中国药用植物志》。为荭草之别名,详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