证名。指胃火炽盛而出现的证候。《校注医醇賸义·胃火》:“胃火炽盛,烦渴引饮,牙龈腐烂,或牙宣出血,面赤发热,玉女煎主之。”《类证治裁·火症》:“治六腑火,胃火牙疼,颐肿,清胃散。”参见胃热条。
见《瘴症指南》卷下。即乐令建中汤,见该条。
见《小儿药证直诀》。即胃气实热。详该条。
见《千金翼方》。为肉桂药材之一种,系加工除去栓皮者,详肉桂条。
①指运气中的主气和客气。《素问·至真要大论》:“必安其主客,适其寒温。”②指脉之常与变。《素问·阴阳类论》:“先至为主,后至为客。”
出《灵枢·经脉》。①泛指小腿。②胫骨。
小儿患病而表现于身形体态方面的征候。《幼科指南心法》:“要识小儿形症,但将相貌推求。黄浮肌瘦痞瘕瘤,唇摄面青痛楚。吐舌唇焦内热,昏昏好睡脾辜。手掀足掣是惊由,疳疾青筋大肚。”“眼角眵生肝热,口边涎出脾
【介绍】:清初藏族医家。青海人。生平欠详。
小腿部的毛。《灵枢·阴阳二十五人》:“足少阳之下,血气盛则胫毛美长。”
又名疏表。通过发汗以解除肌表之邪,故名。针对病证的寒热,可分辛温解表和辛凉解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