翰林医痊
宋代医官职称。隶属于翰林医官院,系一般下级医官职务,官阶从七品。参见翰林医官院条。
宋代医官职称。隶属于翰林医官院,系一般下级医官职务,官阶从七品。参见翰林医官院条。
出《经史证类备急本草》。为木耳之别名,详该条。
病证名。即脚趾挛缩不展。《太平圣惠方》第八十九卷:“夫小儿脚拳,由在胎之时,其母脏腑内有冷积,为风邪所乘,儿生之后,肾气不足,气血未营,故令脚指拳缩不展。”治宜益肾、和血、祛风、舒筋之剂。
是升发脾阳,以治脾虚气陷,胃失降纳之法。脾升则健,胃降则和。临床用于劳倦伤脾,胃阳不振,表现为体重肢困、怠惰嗜卧、恶风厥冷、口苦舌燥、饮食无味、食不消化、大便不调等症,用升阳益胃汤等。
出《千金要方》卷二十二。即隐疹,详该条。
九注之一。《诸病源候论·诸注候》:“酒注,体气动,热气从胸中上下,无处不痛,一年之后,四支重,喜卧,喜哕,噫酸,体面浮肿,往来不时。”参见九注条。
病证名。见《症因脉治·血虚眩晕》。又称血虚眩运,详该条。
清热法之一。用辛凉合甘寒之法,以治热性病热邪入气分和营分之证。症见高热、心烦、夜睡不宁、口渴、汗出、舌绛、苔黄而干、脉洪数等。可同时使用清气分和营分的药物如石膏、知母、竹叶心、连翘、黄芩、石斛、生地、
证名。出《素问·腹中论》。指大量失血之症。常伴见面白肢冷,汗出气喘,脉沉微欲绝等。《类证治裁》:“气虚血脱,宜温补以摄之。”治疗急宜益气回阳,用独参汤、参附汤加龙骨、牡蛎等。如大失血后,面色不华,神疲
病名。见《圣济总录》卷一百四十三。①指脏中积毒所致的痢疾。《三因极一病证方论》卷之十五:“然肠风脏毒,自属滞下门。脏毒,即是脏中积毒。”②指一种内伤积久所致的粪后下血。《医学入门》卷五:“自内伤得者曰
病名。明·赵献可《邯郸遗稿》:“胎前痢疾,切不可用芍药汤,宜胃苓汤,此药多服,虽有阴结,亦能自消,宜倍加白术,半夏、山楂。”即妊娠下利。详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