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医学著作。5卷。宋·宋慈撰,清·王又槐增辑,阮其新补注。本书是《洗冤集录》增补注释本的一种,也是流行较广的一种传本。参见洗冤集录条。
解剖部位。见《证治准绳·杂病》。即鼻柱。详该条。
指三焦。详该条。
出《名医别录》。即竹沥,详该条。
见亟斋居士《达生篇》。达,小羊。羊子易生而无留难,故古人以顺利分娩谓达生。
见《岭南草药志》。为巴豆树根之别名。详该条。
见清·刘士季《草木便方》。为马桑根之别名,详该条。
【介绍】:明代官吏。别号可斋。湖南邵阳人。曾任地方官。他根据封建时代的立德立言之说,认为人生在世只有著书立言对地方有益,而著书立言又以《神农本草经》最有益。于是在做官余暇注意修编本草书,并于罢官归里后
见珍珠囊药性赋条。
出《岭南卫生方》。为麻油之别名,详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