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介绍】:见薛福原条。
指(趾)甲的通称。《证治准绳》卷三:“爪甲边缘结脓,剧者爪皆脱落。”
出《本草拾遗》。为脆蛇之别名,详该条。
见《滇南本草》。为蒲公英之别名,详该条。
病名。即手心毒。见该条。
病人身体内部,即胸腹部的病候,系与“外证”相对而言,主要指病人的自觉症状和通过按诊得到的证候,见《难经·十六难》。如肝之内证为“脐左有动气,按之牢若痛”、心之内证为“脐上有动气,按之牢若痛”等。
病证名。指月经周期基本正常,行经期间超过七天以上,甚至淋漓半月方净的病症。多由气虚、血瘀、血热所致。气虚冲任不固,血失统摄,症见行经期间延长,色淡质稀,小腹空坠,气短懒言、治宜益气固冲、摄血,方用固冲
见静光禅师考定《女科秘要》卷三。即经行先期,详该条。
针刺麻醉法之一。是在面针疗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针刺麻醉法。即按针麻要求在面针刺激点上针刺以进行手术。临床上可根据手术部位选取相应的刺激点,如股骨颈三刃钉内固定术可选取股点,胃切除术可选取胃点等;并
药物学著作。42卷。明太医院刘文泰等集体编撰于1505年。本书是明代官修的一部本草著作。当时没有刊行。1700年清太医院王道纯等又补撰续集10卷。本书主要是在《证类本草》一书基础上改编修补而成。共收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