证名。指先躁后烦的证候。出《素问·至真要大论》。《伤寒明理论》卷二:“所谓躁烦者,谓先发躁,而迤逦复烦者也。”有谓内热曰烦,外热曰躁;烦属阳,躁属阴;内热为有根之火,外热为无根之火者。故但躁不烦,及先
见《本草纲目拾遗》。即狗尾草,详该条。
即茶剂。见该条。
法医学著作。1卷。宋·桂万荣撰。刊于1213年。本书编录刑法折狱的一些典型案例,各冠以四言标题。其中有一些涉及法医鉴定的内容。现存《四部丛刊续编》影印本。
书名。冉雪峰著。本书包括内、外、妇、儿科医案七十一则,案中结合中医理论较深入地分析病情,并能继承发扬传统治法,于临床辨证较有识见,治法亦较灵活。1962年由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。
病证名。《医钞类编》卷八:“阴虚发疟……发时其寒如冰,其热如烙,面赤如脂,渴欲饮水,热退则不渴,以六味地黄汤加柴胡、白芍、肉桂。”参见虚疟条。
见《增订伪药条辨》。为牛膝之处方名,详该条。
消瘦干燥之意。《灵枢·根结》:“皮肉宛膲而弱也。”
出《素问·刺禁论》。其义有二:①谓肝气主升。根据左升右降的理论,故肝的行气部位在左。元·滑伯仁《十四经发挥》:“肝之为脏……其治在左。其脏在右胁右肾之前。”②《素问》原文“藏有要害,不可不察,肝生于左
古代三类病因的合称。即内因、外因、不内外因。《三因极一病证方论》:“然六淫天之常气,冒之则先自经络流入,内合于脏腑,为外所因。七情人之常性,动之则先自脏腑郁发,外形于肢体,为内所因。其如饮食饥饱,叫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