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《新疆中草药手册》。即苦豆草,详该条。
元代医官职称。隶属于医学提举司,系太医官职中之一种,官阶正八品。
医书。又名《伤寒卒病论》。16卷。东汉·张仲景撰。约撰于三世纪初。是一部论述伤寒和杂病的专著。本书曾经晋·王叔和整理。后将伤寒部分和杂病部分分为二书。北宋时校正医书局曾分别校订,计有《伤寒论》10卷、
见《神农本草经》。为泽兰之别名,详该条。
病证名。小儿因惊又感寒邪,或因伤寒郁久化热,热极风生而邪乘于心,发为搐搦者。其症多兼壮热,头痛,鼻塞流涕,畏寒拘急。治宜解表清热。用羌活汤(《张氏医通》:羌活、防风、荆芥、紫苏、川芎、赤芍、枳壳、山楂
①治法之一。《素问·五常政大论》:“气反者……病在中,旁取之。”马莳注:“盖病在于中,而经脉行于左右,则或灸或刺,或熨或按,皆当取之于旁也。”②循经远刺的取穴法之一。如病在腰部,针委中穴。《灵枢·终始
病名。《陈素庵妇科补解》:“妊娠胸痞者,由寒气客于脏腑,气上冲胸,心下胀满,胃脘作痛,饮食不进。经曰:脏寒生满病是也。治宜温中和胃,除满去胀为要,佐以养血安胎,……宜理气汤。”(人参、茯苓、白术、甘草
病证名。“因阴虚不足,滞而不行,血至午后则敛,而气不充其血”(《古今医统》),故于午后视物昏朦。宜滋阴、益气、补血,用回阳汤加减。
见《白喉忌表抉微》。即一不可刮破,刮破则毒气涣散;二不可近火,恐外火引动内火,病必加重;三不可多卧,人卧则气上逆,毒气难骤降。此三不可,是指治疗过程中的注意或禁忌。虽不尽然,但有参考价值。
【介绍】:见唐黉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