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草发明
药物学著作。6卷。明·皇甫嵩撰。刊于1578年。本书卷1~2总论药性及制方之义;卷2~6按草、木、果、菜等部,分论各药。每药多参考金元以来各家之说及作者心得总括而成。
药物学著作。6卷。明·皇甫嵩撰。刊于1578年。本书卷1~2总论药性及制方之义;卷2~6按草、木、果、菜等部,分论各药。每药多参考金元以来各家之说及作者心得总括而成。
出《丹溪心法》。阳气偏盛,呈现病理性的机能亢进,导致各种火症。如:①由于阴液不足,阳气偏盛引起的目赤、咽痛、牙龈肿痛等虚火上炎证候。②五志、七情过极,出现阳亢或气郁化火的肝火、胆火、胃火、心火等证候。
经穴别名。《素问·骨空论》:“臂骨空在臂阳,去踝四寸,两骨空之间。”王冰注:“在支沟上同身寸之一寸,是谓通间。”所指即三阳络穴。见该条。
【介绍】:晚清医家。字宗汉。汉川(今湖北汉阳)人。根据《伤寒》、《金匮》论述,撰成《伏阴论》(又名《医寄伏阴论》)一书(1888年),认为此证为先有阴霾天气,淫雨连绵,人感受阴寒雨邪而致,病象多寒,故
病证名。多因久居阴湿之地,或经期涉水感寒,寒湿之邪与血搏结,冲任胞脉阻闭所致。症见经闭不行,小腹冷痛,形寒肢冷,白带量多。偏寒者,多见带下清稀如水,治宜温经散寒,活血通经,方用温经汤;偏湿者,多兼腹胀
出《素问·移精变气论》。①损伤病证分类之一。一般指扑击跌仆所致皮肤、肌肉、筋骨的损伤。②与七情内伤相对而言。可指六淫外邪所伤,如伤风、伤寒、伤湿、伤暑等。
指肝受邪热所致的病症。《素问·刺热篇》:“肝热病者,小便先黄,腹痛,多卧,身热,热争则狂言及惊,胁满痛,手足躁,不得安卧。”
【介绍】:见吴贞条。
见广州部队卫生部《常用中草药手册》。为山莲藕之别名,详该条。
古病名。见《备急千金要方·卒死》。指在睡梦中突然死去,系五绝之一。参见五绝条。
病名。俗名产后水谷利。素体脾胃虚弱,复因产后劳倦伤脾,转输失职所致。症见泄泻完谷不化。治宜温阳健脾祛瘀。方用生化汤加益智仁、砂仁、豆蔻、木香、柴胡、升麻、陈皮、党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