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清朝户关监督之一。顺治二年(1645)设,正、副监督各一人。正监督为主官,由特派旗籍大臣兼充。副监督又称副使,由内务府大臣选派。关署在崇文门外大街东。掌征纳出入京师商货之税,正额解户部,盈余归内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天监六年 (507) 五月置,专授予在京都任职的官员,与中军、中卫、中抚将军合称四中将军,地位显要。或分置左、右。扬州刺史建安王萧伟自右将军进号此职。天监七年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第二十
官署名。北齐置,属太仆寺,掌驼马。设令、丞。领右牝局。
官名。唐朝中书省集贤殿书院置,六品以下为之,曰一人侍读。
官署名。清朝盛京刑部所属四司之一。康熙元年 (1662) 设。与肃纪前司掌十五城狱讼及旗、民交涉案件。设郎中一人,员外郎二人,主事一人,均以满员充任。光绪三十一年 (1905) 裁。
官署名。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年(1283),置司中庆路(今云南昆明),设使、副使等官。隶御史台。二十四年罢,二十六年复置。二十七年,升为云南诸路行御史台。
官署名。即太仆寺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太仆寺。官署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改太仆寺为司驭寺,以司驭寺正卿与司驭寺大夫为正副长官。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复旧。参见“
官署名。宋徽宗崇宁三年 (1104)置,隶少府监,掌纂绣,供应乘舆服御及宾客、祭祀之用。官署名。宋崇宁三年置,掌编绣,以供乘舆服御及宾客祭祀之用。属少府监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五·少府监》。
官名。北宋神宗时,五岳庙设管勾、提举或提点官。后改置监官,以选人充任。如非自己陈请而由朝廷特差者,如同黜降宫观之例。南宋时,因官多阙少,选人及使臣往往破格选差岳庙,理为资任。掌庙宇葺治修饰之事。
官名。即尚辇奉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