契丹早期部落名。为※古八部之一。始见于《魏书·契丹传》,《辽史》沿袭,然他载有异,该书“显祖纪”与“勿吉传”即将此部与※“匹絜”部合记为一“匹黎尔”部,《册府元龟》与《通典》记为“匹黎”。据契丹古老传
唐代均田制授田之一。北魏作世业田,又名桑田。指受田者有权世袭或变卖的土地,占正丁受田数的2/10。唐代西州(治今新疆吐鲁番东南高昌遗址)等地亦行均田制。
青海省方志。近人姚钧(1886—1968)字衡甫,甘肃天水人)撰。4卷。卷首附《创修贵德县志序》、《贵德县邑乘序》、《凡例》,卷1天文志,卷2地理志,卷3人文志,卷4艺文志。该书虽史实多有疏略舛讹,编
见“耶律古乃”(1308页)。
官名。唐代始置。玄宗开元十六年(728),以宇文融为河北道宣抚使。唐后期经常派朝官巡视经战乱破坏,遭受自然灾害的地区,称宣慰安抚使或宣抚使、宣抚处置使,类似后来的钦差大臣。宋代在用兵时,以执宰大臣或大
?—188东汉时南匈奴单于。挛鞮氏(又作虚连题氏)。名羌渠。原任南匈奴右贤王。灵帝光和二年(179),汉使匈奴中郎将张修擅斩前单于呼征而更立之为单于。中平五年(188),应汉朝征发,遣左贤王将兵至幽州
蒙古部名。又作蒿齐忒。成吉思汗十八世孙库登汗始称所部之名。其后裔初依附察哈尔部,至博罗特和噶尔玛色旺,为避察哈尔林丹汗侵扰,率部徙牧漠北,依属喀尔喀车臣汗硕垒。清崇德二年(1637),博罗特率众投清。
见“秃河卫”(1083页)。
元世祖朝蒙古牧民起义首领。详见“当先别乞失”(764页)。
清内蒙古诸旗之一。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南部。牧地东界喀尔喀左翼旗,西界敖汉旗,南界土默特旗,北界翁牛特旗。古鲜卑地。唐属营州都督府,后入于奚。辽、金为兴中府北境。明为蒙古喀尔喀部所据,后自该部析出